Wednesday, June 1, 2016

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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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交易:所得稅或資本利得稅在加拿大? 我一直都知道,外匯交易將被視為在加拿大資本利得稅。 但為了提交我的稅很快,我已經決定要仔細檢查從加拿大稅務局的事實之前,請務必。 如你所知,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之間的差異是巨大的。 所得稅稅率為你的邊際稅率。 而資本利得稅是一個慷慨的邊際稅率的一半。 該工程以10%至20%的差異。 加拿大的稅收一般是簡單的事情。 雖然,通過信息的加拿大稅務局內部的雜音篩選的問題,找出適用的規則。 我已經複製並粘貼了幾個相關的摘錄從備案的2010 CRA所得稅解釋公告。 基本上,外匯交易可以被視為任何收入或資本利得稅在加拿大(驚喜)。 據IT-95R匯兌損益。 如能確定在外匯利得或損失是作為購買或出售的商品在國外或境外提供勞務的直接後果,而這種商​​品或服務在納稅人的業務操作中使用,例如 利得或損失納入損益。 如果,另一方面,它可以判斷出外匯利得或損失是購買或出售資本資產的直接後果。 這種收益或損失可以是資本收益或資本損失,視具體情況而定。 通常,一個外匯收益或損失的性質不受時間的日期之間的屬性獲取(或處理)的長度和在其付款(或收據)是有效的日期。 正如你所看到的,這是非常模糊的。 這就是為什麼外匯交易可以被認為是收入或資本利得稅。 它是由你和你的會計師找出哪些適合您。 在上述摘錄一個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在保持期間沒有考慮。 因此,有像在美國,由此頻繁的交易將錯過的資本損失的信用,如果他們再購買在30天的處置同一資產沒有30天規則。 更新:看起來我已經曲解上面的文章是關於資本損失。 正如奧爾加指出在評論中,T4037的第5章定義淺表損失。 其中如果在30天回購的資產(如股票)後的銷售處於虧損狀態,那麼,最初的損失不能扣除資本損失。 更多關於在加拿大淺表損失規則可以在WhereDoesAllMyMoneyGo找到。 再往下的IT-95R的頁面,我們有以下的子彈。 誰擁有外幣或外匯期貨不構成商業運作的一部分,或者僅僅是外幣的由個人雜物處置的結果交易的納稅人,由該部給予相同的待遇作為一個“ 在商品期貨投機者“見7,8或IT-346R。 但是,如果這樣的納稅人有關外匯特殊的“內幕”信息,他將被要求報告自己的收益和收入賬戶的損失。 IT-346R商品期貨和某些商品說明的稅務處理的投機商品市場。 一般情況下,這是可以接受的投機者報告商品期貨或商品的資本利得和損失,其結果是只有一半的增益為應稅他們所有的收益和損失的交易,以及一半損失 允許受到一定的限制,(以下簡稱“資本待遇”)提供了這樣的報告是一貫遵循每年。 所以,我們有它。 業餘外匯交易者,像我這樣的,可以舉報我們的外匯交易收益/損失的資本利得和損失。 原因是,外​​匯交易是不是我經營的一部分,因為我有其他的收入主要來源(來自另一個任務,例如工資)。 通過讀者萊姆附錄: 我想你忘了提及,在IT-346公告之規定如下, 8)如果一個投機者傾向於使用收入處理報告損益商品期貨或商品,也可以完成,只要本報告的做法一致之後每年。 如果收入療法已被用於在1976年的投機者或隨後的納稅年度,該部將不允許在報告的基礎發生了變化。 *解釋公告CPP-3論述了自營收益為加拿大退休金計劃的目的,收入待遇和資本的治療效果。 所以就像你說的外匯可以被視為資本收益或收益/損失。 你只需要在你的申報中的一致,正是CRA顧問告訴我。 如果你在一開始提出它作為商業喲不能將其更改為資本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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